加薩是否發生種族滅絕?5名專家分享意見

MIDEAST-GAZA-PALESTINIAN-ISRAELI CONFLICT

(SeaPRwire) –   自十月七日以來,加薩走廊已有超過一萬一千人喪生,此乃哈馬斯發動致命襲擊後,以色列宣布戰爭並開始對這塊土地面積狹小但有超過二百萬人居住的地區展開軍事行動。

以色列同意在加薩走廊北部實施停火,此舉是在美國總統拜登施壓下作出,但許多國際領導人對戰爭中的平民表示擔憂。這已足以促使聯合國一名主任克雷格·莫希貝爾(Craig Mokhiber)因組織「未能」對他所謂的「種族滅絕」行為採取行動而辭職。同月二日,一群聯合國專家也表達了相似的擔憂,警告巴勒斯坦人「面臨種族滅絕的重大風險」。

週四,三個巴勒斯坦人權組織向國際刑事法院(ICC)提出申請,要求對以色列領導人—包括總理本雅明·內塔尼亞胡—因種族滅絕發出逮捕令。

學者對是否可以正式將當前衝突定性為種族滅絕存在分歧。《時代》對五名專家進行了採訪,了解他們對種族滅絕的定義以及是否可以將當前衝突定性為種族滅絕。

什麼是種族滅絕?

根據羅格斯大學新澤西州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預防種族滅絕教席亞歷山大·欣頓(Alexander Hinton)所說,種族滅絕可以從法律、社會科學和常規三個層面定義。

《防止及懲治種族滅絕罪公約》將種族滅絕定義為「在全面或部分消滅某一國家、種族、族裔或宗教集團的企圖下,實施下列任何行為」。這些行為包括「殺害集團成員、對集團成員造成嚴重身心傷害、故意使集團生存條件惡劣、採取妨礙該集團生育的措施以及強行移交集團兒童到另一集團」。

《時代》採訪的大多數學者都直接引用了這一1948年制定的定義。不過,專家表示,法律定義很難操作,因為必須證明行為人不僅實施了行為,而且以非常具體的意圖來消滅集團。「這個門檻很高,因為很多時候,人們雖然參與種族滅絕政策,但他們的直接目的並非如此。」諾特爾達姆大學專門研究種族滅絕的恩斯特·維爾德哈(Ernesto Verdeja)教授這樣說。

不過,學者補充說,許多社會科學家採用更廣泛的定義。維爾德哈表示:「[現行法律定義]只識別了一個很窄的受害者類別:民族、種族、國家和宗教,但它沒有考慮以社會經濟狀況、政治身份等為標的人群。」

羅格斯大學的亞歷山大·欣頓表示,種族滅絕可以從法律、社會科學和常規三個層面定義。

欣頓補充說,更通俗的定義著眼於「大規模破壞行為和針對人口的行為」。許多人可能會以納粹對猶太人的大屠殺為例,雖然根據這個更廣泛的定義,種族滅絕在此後也在如盧安達和波士尼亞等地發生過。

當前情況是否構成種族滅絕?

斯托克頓大學種族滅絕研究計劃主任拉茲·塞加爾(Raz Segal)明確表示,當前情況「符合種族滅絕的典型案例」。塞加爾認為,以色列部隊正在實施三項種族滅絕行為,包括「殺害、造成嚴重身體傷害」以及「旨在消滅集團的行為」。他以大規模破壞和完全封鎖基本生存必需品如食水、食物、燃料和醫療用品為證。

他表示,以色列領導人表達了「明確、清晰和直接」的滅絕意圖,並指出以色列總統伊薩克·赫爾佐格在十月十三日的新聞發布會上的表態。在聲明中,赫爾佐格表示:「整個國家都在那裡負責。說平民不知情或不參與是完全不對的。」赫爾佐格說。「他們本可以起而反抗那惡劣的政權,該政權在政變中奪取了加薩走廊的控制權。」(當記者在同一場新聞發布會上追問時,赫爾佐格後來澄清,他並不認為加薩走廊的平民應為哈馬斯保持政治權力負責。)

《時代》採訪的專家表示,他們的答覆是根據是否認為以色列對巴勒斯坦人的行動將在法庭上被視為種族滅絕。

維爾德哈表示,以色列在加薩走廊的行動正朝著「種族滅絕行動」的方向發展。雖然他指出,以色列明確表示要消滅哈馬斯,但「當面臨安全危機時,應對措施可以是停火、談判,也可以是種族滅絕。」

耶魯大學種族滅絕研究計劃主任大衛·西蒙表示,以色列僅明確表示要消滅哈馬斯,但未直接表明意圖「消滅某一宗教、種族或民族集團」。西蒙認為,法院可能會裁定哈馬斯或以色列國防軍(IDF)某些元素犯有種族滅絕行為,但「這明顯不是典型案例,因為很難證明有意圖消滅某一民族集團」。

耶魯大學劍橋大屠殺研究中心主任本·基爾南(Ben Kiernan)在回復《時代》的電子郵件中也同意此觀點,他寫道:「儘管以色列的報復式轟炸和目前的地面攻擊造成了大量巴勒斯坦平民傷亡,但它們不符合法律定義種族滅絕的非常高標準。」

欣頓也指出,當莫希貝爾稱其為「典型的種族滅絕案例」時,他似乎是「根據更社會科學的理解,將其視為殖民定居和長期逐步消除集團的行為」。

五位學者都表示,哈馬斯和一些以色列官員很可能會被裁定有罪的是「反人類罪」。基爾南指出,兩個團體很可能會被裁定有「滅絕罪」的罪行,「這項罪名不需要證明行為人有明確意圖消滅某一集團」。

使用「種族滅絕」一詞的意義

一些學者如維爾德哈表示,爭論某個時期是否可以稱為種族滅絕,其實「焦點使用不當」。部分原因是證明某事是否構成種族滅絕需要時間,而這並不能阻止人員傷亡。欣頓也同意,由於種族滅絕被視為最嚴重的罪行,人們在定義某個時期是否構成種族滅絕時過於堅持。

其他學者指出,將某個時期明確定性為種族滅絕極為重要。塞加爾指出,美國政府之所以拒絕將盧安達胡圖族遭遇稱為種族滅絕,是因為這意味著他們必須派人介入。美國缺乏行動使大屠殺得以繼續。

「如果不貼近事實,我們永遠無法真正理解我們是如何走到十月七日,以及我們如何向前邁進。」塞加爾表示。「我們需要以其本身的名稱來稱呼它。」

本文由第三方內容提供商提供。SeaPRwire (https://www.seaprwire.com/)對此不作任何保證或陳述。

領域: 頭條新聞,日常新聞

SeaPRwire 為全球客戶提供多語種新聞稿發佈服務(Hong Kong: AsiaExcite, TIHongKong; Singapore: SingdaoTimes, SingaporeEra, AsiaEase; Thailand: THNewson, THNewswire; Indonesia: IDNewsZone, LiveBerita; Philippines: PHTune, PHHit, PHBizNews; Malaysia: DataDurian, PressMalaysia; Vietnam: VNWindow, PressVN; Arab: DubaiLite, HunaTimes; Taiwan: EAStory, TaiwanPR; Germany: NachMedia, dePresse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