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最高法院為瑞士婦女在氣候變化問題上作出重要判決

Senior Women for Climate Protection

(SeaPRwire) –   斯特拉斯堡,法國 – 歐洲最高人權法院週二裁定,其成員國必須保護公民免受氣候變遷的後果,這項重要裁決支持了一群2000名瑞士婦女對其政府提出的案件,該案可能對整個歐洲大陸產生影響。

歐洲人權法院駁回了其他兩個類似案件 – 一個由著名的案件,另一個由一名法國市長提出,旨在迫使政府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但這些原告仍然歡呼不已,因為瑞士案例為歐洲理事會46個成員國未來的訴訟定下了法律先例。

「最重要的是,法院在瑞士婦女案中說,政府必須進一步削減排放量,以保護人權。」19歲的索菲亞·奧利維拉說,她是葡萄牙原告之一。「所以,他們的勝利也是我們的勝利,也是每個人的勝利!」

瑞士婦女在法院大樓的大廳下樓時,被歡呼和掌聲迎接。「我對結果感到非常激動。」其中一名婦女Pia Hollenstein說。

法院 – 與歐盟無關 – 譴責瑞士沒有給予「氣候保護高齡婦女」足夠的保護。該組織的平均年齡為74歲,她們認為老年婦女最容易受到日益頻繁的極端高溫影響。

法院說,該國「未能履行其應對氣候變化和實現排放目標的職責」。

法院裁定,這構成對婦女權利的侵犯,因為歐洲人權公約保證人民「有效地受國家當局保護,免受氣候變化對其生活、健康、福祉和生活質量的嚴重不利影響。」

「這是轉折點。」蘇黎世大學氣候變化訴訟專家科里娜·赫里表示。

雖然活動人士在國內程序中取得了成功,但這是國際法院首次裁決氣候變化問題 – 也是首次確認國家有義務保護人民免受其影響,根據赫里的說法。

她說,這將為歐洲理事會成員國(包括英國到土耳其的27個歐盟國家)開闢更多法律挑戰的大門。

氣候活動人士葛蕾塔·松貝里出席法院宣布裁決。「這些裁決是行動的呼籲。它們強調應該將國家政府告上法庭。」21歲的瑞典人告訴美聯社。

瑞士表示將研究該決定,看看需要採取什麼步驟。「我們必須誠實地執行和執行裁決。」去年聽證會代表該國的阿蘭·夏布萊告訴美聯社。

法院主席西奧弗拉·歐萊里強調,應由政府決定如何應對氣候變化義務。

三起案件的律師希望斯特拉斯堡法院裁定,國家政府有法律義務確保全球變暖控制在攝氏1.5度(華氏2.7度)以內,符合巴黎協定目標。

作為實現這些目標的一部分,歐盟(不包括瑞士)目前的目標是到2050年實現碳中和。

但活動人士認為,許多政府都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 他們越來越多地通過法院迫使更多行動。

2023年,地球破碎了全球年度最高溫紀錄,玩弄著世界公認的升溫門檻,並顯示出一個發燒的星球的更多跡象,根據歐洲氣候機構Copernicus的說法。

雖然許多人慶祝週二的裁決,但混合裁決也引起一些混淆 – 它可能會破壞2019年荷蘭最高法院的一項前例裁決。當時,荷蘭最高法院下令政府到2020年底將排放量從1990年基準水平減少至少25%。

「國際人權法院對國家氣候行動不足的第一項裁決毫無疑問,」國際環境法中心高級律師喬伊·喬杜里說,「氣候危機就是一場人權危機。」

– Casert報導自布魯塞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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